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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中国法律史学会决定,2017年第十一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重庆大学法学院承办。 本届论坛将一如既往坚持以推动法史学界理论创新,激发青年学子学术活力、加深法科博士学术交流为主导,实行以文会友,竞争参会的原则。举办方将邀请获得参会资格的约20名左右博士生(含毕业1年以内的博士)、博士后参加。此次论坛将聘请多位博士生导师作为点评嘉宾参与,并举行中国法律文化沙龙。

一、邀请对象
全国在读的理论法学(法理、法史专业)或从事法律文化研究的其他学科(其他部门法学、历史学、人类学、哲学等)在读博士研究生、在站博士后等。凡毕业1年内的博士研究生,也可应邀参加。

二、会议费用
会议承办方将为收到正式邀请函的与会者提供食宿,并报销其来回交通费(报销标准限于火车硬卧票、高铁二等座以下。超标部分,由代表本人承担,但须向会务组提供相关票据原件,作为补差依据,无原件者,恕不办理)。

征稿信息

重要日期

2017-07-15
初稿截稿日期

征稿范围

本届全国法律文化博士论坛主题为“中国法律文化研究”

作者指南

征文要求
本届论坛定于2017年10月21-22日,在位于重庆沙坪坝区,重庆大学举行。诚邀全国相关专业及对法律文化研究有兴趣的博士生,围绕“文献中的法文化研究”(包括不限于考古、碑刻、档案)、“中国古代法律与文化研究”、“历代法制与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研究方向撰稿。
与会者可围绕论坛主题,选取不同侧面和角度撰写论文。论文须新作,已参加过其他会议或已经发表的论文恕不接受。会务组将对申请参会者提交的论文进行评审,遴选出20篇左右的优秀论文正式邀请。论文体例:此次论坛征文体例及注释规范等请参照《中国法学》执行。申请者请将论文电子文档于2017年7月15日前发至本次论坛联系人邮箱。组委会将给论文通过评审的作者发送正式邀请函。请在文尾注明作者的详细通信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会务组电子邮箱,cqdxfxy2016@163.com。邮件请标明“法律文化博士论坛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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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期
  • 会议日期

    10月21日

    2017

    10月22日

    2017

  • 07月15日 2017

    初稿截稿日期

  • 10月22日 2017

    注册截止日期

主办单位
重庆大学法学院
承办单位
重庆大学法学院
联系方式
  • 房璐明
  • 151********
  • 周泉伶
  •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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