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新发展理念与法治江苏建设”学术研讨会由河海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定于12月10日-11日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鉴于您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成就,敬请您届时出席。
一、会议时间:
2016年12月10日—11日上午(12月9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康厚街8号,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
三、参会费用:
差旅费及会议期间的住宿费自理;会务费300元/人,研究生150元/人。
四、提交论文:
请与会代表最晚在11月27日之前将论文以电子稿形式发到联系人,会议将统一打印。论文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杂志的体例。
五、会议一般不安排接站,请代表自行到江苏省法官培训学院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接机或接站的,请提前与河海大学法学院的联系人联系。
讨论主题:“新发展理念与法治江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分论题:
1、新发展理念与法治江苏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反思;
2、新发展理念与江苏地方立法;
3、新发展理念与法治政府建设;
4、新发展理念与司法体制改革;
5、新发展理念与法治社会建设;
6、新发展理念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新发展理念与加强宪法监督;
8、法理学前沿问题;
9、宪法学前沿问题。
12月10日
2016
12月11日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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