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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简介

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巴黎公证人协会合作主办的“中法继承法改革”圆桌论坛,定于2016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725会议室举办。

值得说明的是,与我国不同,法国当代的公证人体制创立于拿破仑时期。其执业牌照由政府特许,公证人资格由司法部长签署命令予以发布,数量有限,故实践中不少采取“世袭制”;因此,公证人在司法职业中享有崇高的声誉和地位,其收入和社会地位远甚于一般律师。根据法国法律,缔结婚约、夫妻间的赠与、不动产交易与公示、遗产继承、抵押的执行等诸多法律事务中,公证人的介入是必须的。此外,公证人协会还直接参与了法国诸多法律的制定过程;因此,公证人在法国的法律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继承尤其是公证人介入的一个重要领域,法国当代继承法已历经2001、2007和2015年几次大的修改;法国法的经验对中国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此次圆桌座谈研讨会上,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继承法编专项课题组牵头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新彦教授等著名学者,将与巴黎公证人协会名誉会长克里斯提安·皮萨尼(Christian Pisani)先生所率领的法国公证人代表团,就中法两国继承法改革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本次论坛使用法语和中文,由主办方安排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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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日期
  • 11月10日

    2016

    会议日期

  • 11月10日 2016

    注册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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