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天津市法学会同意,天津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6年年会由天津仲裁委员会承办。现将会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年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 11月26日
二、本次年会论文征集(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
为促进天津市民法理论与实务交流、发展,本次年会向理论与实务界同仁征集年会论文,对参会作者的论文进行评选,优秀论文将获得荣誉证书并以资奖励。年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6000字;论文的格式规范请见附件。
在这一背景下,本次年会以“民法典编纂与仲裁实践”为主题,就立法和将来法律适用的重大问题展开研究与讨论。为加强会议针对性,本届年会将重点围绕以下几大问题展开,“论文题目”作者可以自拟。(本人认为与之相关的其他问题也可讨论):
1.民法基本原则在实践中的适用;
2.民法主体制度的革新;
3.民事权利客体制度的种类化;
4.民事法律行为制度完善;
5.代理制度的应用与完善;
6.时效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7.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适用;
8.合同解除中的疑难问题;
9.合同法的现代化与新类型合同制度;
10.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冲突与协调;
11. 仲裁实践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11月26日
2016
会议日期
初稿截稿日期
注册截止日期
2013年10月31日 中国 天津市
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分会2013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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