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已开启

查看我的稿件

注册已开启

查看我的门票

已截止
活动简介
《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实施至今已逾五年。此间,调整企业破产的法律规范得到了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就破产管理人的指定及其报酬、公司解散和清算、破产案件的受理等问题制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国证监会及沪、深交易所则就上市公司的破产退市、破产重整等问题也出台了相关规定。 《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上海交大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法学院等单位先后在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方达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分别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上海希尔顿酒店成功举办了“第一届企业破产法实务论坛”和“第二届企业破产法实务论坛”。两届论坛都以破产法实务为面向,境内外百余位破产法专家出席论坛,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随着破产司法实践的不断推进,一些新的疑难问题暴露出来,不同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实践的有效开展。为此,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拟在“方达破产法研究基金”的资助下,举办“第三届企业破产法实务论坛”,以继续搭建联通破产法学术界与实务界的交流平台。本次论坛将聚焦企业破产实务中已经暴露或者可能出现的各类疑难问题,探讨相应的应对之策。
征稿信息

征稿范围

一、论坛主题 论坛拟围绕破产司法实践尤其是公司重整中各类疑难问题展开讨论(可由三鹿集团、东星航空、ST华源、ST沧化、太子奶、兴昌达博、广东国投、浙江海纳等案例引出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论题: 1.银行贷款合同中“加速到期条款”的撤销问题 2.董事高管对债权人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3.破产重整申请与“再建希望”的审查问题 4.指定清算组作为破产管理人的条件问题 5.债权人的后续重整申请权与破产程序的转换问题 6.上市公司的“静壳”重整与破产企业的营运价值问题 7.上市公司重整中行政许可与法院裁决的关系问题
留言
验证码 看不清楚,更换一张
全部留言
重要日期
  • 05月01日

    2013

    会议日期

  • 05月01日 2013

    注册截止日期

主办单位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协办单位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
移动端
在手机上打开
小程序
打开微信小程序
客服
扫码或点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