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某生态脆弱区排污事件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思考
编号:126 访问权限:仅限参会人 更新:2021-10-10 17:12:10 浏览:419次 口头报告

报告开始:2021年10月27日 10:54(Asia/Shanghai)

报告时间:12min

所在会场:[004] 分会场报告-730室 [4-7] 主题16-2:地下水污染模拟、管控与修复(吴吉春、赵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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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底,我国某生态脆弱区人工林内发现面积达10万余平方米的黑色粘稠状物排放区。事件发生后,当地立即启动污染物组分调查、排放物清挖、基坑及侧壁清挖效果评估、地下水环境监测及治理等处置和环境修复工作。然而,在污染源清除及后续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由于忽视了土壤-地下水系统的整体性、污染物在包气带的迁移特征、水文地质条件分析的重要性,导致本次事件的特征污染物挥发性酚类在排污区及排污区地下水流场下游含水层中呈持续超标状态,且在部分月份出现了浓度陡增情况,该期间挥发性酚类最大超标倍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一千余倍,严重威胁下游地下水水质安全及环境敏感区生态安全。虽然目前当地已采取了新的污染防控措施使受污染含水层中挥发性酚类浓度呈持续下降趋势,地下水污染范围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于前期地下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一定的误区,使整项工作付出了更多的时间、金钱和人力成本,更险些导致污染的大规模扩散。本文通过分析该事件污染处置及地下水污染治理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场地概念模型构建、污染迁移模拟等研究在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同类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
暂无
报告人
王膑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稿件作者
王膑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赵丹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王凯霖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於方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吴畏达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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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日期

    10月25日

    2021

    10月27日

    2021

  • 10月10日 2021

    初稿截稿日期

  • 10月10日 2021

    报告提交截止日期

  • 10月23日 2021

    注册截止日期

主办单位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中国土壤学会
承办单位
中国科学院土壤环境与污染修复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土壤与环境生物修复研究中心
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场地安全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中国土壤学会土壤环境专业委员会
中国土壤学会土壤修复专业委员会
中国土壤学会环境微塑料工作组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专业委员会
中国土壤学会土壤工程专业委员会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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